廣東省紀委監委周五(15日)通報,省人大常委會前委員、財經委前副主任委員何寧卡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。

66歲的何寧卡是湖南平江人,大學畢業於復旦大學數學系。他曾擔任中國人民銀行珠海分行行長、黨組書記、外管局局長,珠海市副市長、常務副市長、市高新區黨委書記、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等職務。其中在2012年1月,何寧卡擔任珠海市委副書記、市長及黨組書記。

何寧卡擔任珠海市市長期間,當時的搭檔是珠海前市委書記李嘉,他早於2016年3月受查,最終於2018年1月因受賄約2,059萬元(人民幣,下同,約2,377萬港元),罪名成立,判囚13年和罰款200萬元(約231萬港元)。

李嘉(中)因犯受賄罪判處監禁。